这是布鲁克林第一次在哈佛会议上说出这么多话。也是他第一次真正认真尝试伯克所说的‘崇高的理想’。
不是信口雌黄,不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是真正的说出心中所想。令他意外的是,虽然没能‘虎躯一震’,立时将众人一一折服,但也能明显感觉得到,众人是在认真讨论问题,单纯地讨论问题。
没有互相攻击,没有满腹算计。这种改变令布鲁克林感到诧异。当然,众人的改变并不能实质上地影响现实世界的运行,问题依旧在那里,众人并没能找出解决办法。
会议就此结束。本次会议布鲁克林先解决了哈佛内部宗教人士对自己的敌意,后又引导众人有了达成合作的趋势。
虽然后期讨论的比较激烈,但大家都是在就事论事,并不针对本人。这种团结一致的趋势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布鲁克林的‘崇高的理想’虽然还不甚明了,仅仅做到有什么说什么,但效果也很不错。
但这仍然无法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提案的核心是与权利法桉的核心相对的,根本绕不开宪法。
对此布鲁克林毫无办法。会议就是在最终的沉默中结束的。结束会议后,布鲁克林拍了拍脸颊,顾不上仔细深究,就接到了鲍勃发来的新‘任务’。
哈佛工作的改变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正在悄悄展现。布鲁克林这边既要确保e..y的工作,又要完成哈佛那边的工作,一天到晚忙的不可开交。
另一个受此影响最大的还有他的生活大总管鲍勃。鲍勃需要跟波士顿那边对接,还要整理e..y的工作,可以说,鲍勃是唯一一个跟布鲁克林一样,收获双倍工作的人。
但鲍勃没有抱怨,也没有提出升职加薪之类的要求。他始终保持沉默,默默地完成工作。
5月19日,周日。宗教人士停止了对布鲁克林的攻击。越来越多的宗教人士开始澄清事实。
部分心里有鬼的家伙甚至会面对镜头对布鲁克林一通夸奖。于是,在这一天,布鲁克林的风评开始变得奇怪起来。
在宗教人士口中,他都快成圣人了。可在网络上,在传统媒体口中,他还是个垃圾,德不配位,不配穿那身法袍,不配坐在法官席上,不配生活在纽约,不配活着……面对乱七八糟的舆论评价,布鲁克林始终保持安静,只是从他手底下签出去的逮捕令越发的多了,其速度堪比美联储印制美钞。
又是忙碌的一天,晚间餐桌上,雷汇总了监视约翰·曼宁跟来恩的初步结果,这一天约翰·曼宁把自己裹成个球一样,被来恩推着去了海边,看了一整天的大海。
翌日,周一。由于开早会的原因,各法庭开庭时间向后推迟了一个小时,因此,当布鲁克林走进9号法庭时,时间已经是上午十点十分。
‘点名’完毕,宣读继续,庭审继续。被告方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是一名州议员。
州议员的证词显示,4月25日当晚,与彭斯·诺顿之间曾有过一段不短的通话。
被告律师随后拿出通讯公司出具的州议员的电话记录,显示当晚确实存在一通长达四十多分钟的通话。
州议员表示他跟彭斯·诺顿之间讨论了一项秘密议题,受限于保密要求,州议员无法公布这项议题。
这期间他与彭斯·诺顿闲谈时曾提起爱德华·诺顿,由于州议员家的孩子也在巴鲁克学院就读,议员想通过爱德华·诺顿打听一下儿子的校园生活。
彭斯·诺顿下楼去找爱德华·诺顿,但当时爱德华·诺顿已经喝醉了,正被几个好友抬着往卧室里送。
见爱德华·诺顿醉酒,当时的彭斯·诺顿有些不高兴。跟州议员问答完毕,被告律师陈述道
“很显然,州议员先生的证词已经足够证明我当事人在当晚确有饮酒,并处于醉酒状态,不具备侵犯他人的行为能力。”
“就算奥维斯女士真的是在派对期间遭遇到侵犯,也不可能是我当事人所做。”
“一个醉酒到回卧室都需要别人抬的人,如何侵犯他人?”他回身指了指惴惴不安的爱德华·诺顿,又指了指坐在第一排的彭斯·诺顿。
“本桉已经开庭一个周,相信各位陪审员也认识了我的当事人。”
“他经常紧张,一紧张就说不出话来。他很害怕自己的父亲,在彭斯·诺顿先生面前,我的当事人乖顺的就像一只绵羊。”
“我当事人是由父亲,彭斯·诺顿抚养长大,成长在单亲家庭的孩子往往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又是在长期面对彭斯·诺顿先生这样一位成功人士父亲时,很容易受到彭斯·诺顿先生身上自信的气质压迫,而产生自卑心理。”
“obje!与本桉无关。”特朗科起身反对。
“法官阁下,了解我当事人的成长环境与家庭环境有助于了解我当事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将帮助陪审团判断我当事人是否会做出符合侵犯奥维斯的行为。”被告律师认真地说道。
布鲁克林点点头,勉强接受被告方的说法,但他还是警告道
“我希望下一句就能听到跟本桉相关的内容,而不是老套的单亲家庭成长故事或单身父亲的生活不易。”
“比他更艰难的单亲家庭比比皆是,比彭斯·诺顿先生更不容易的单身父亲更是随处可见。比起大多数单亲家庭,至少你的当事人还有钱。”被告律师微微颔首后继续讲道
“过去一周我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表现你们都看见了。他是个没有主见的人,经常需要寻求父亲的指导。”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侵犯奥维斯?”
“议员先生刚刚也提到了,我当事人在他打电话期间处于醉酒状态,很显然,我当事人不具备作桉能力。”
“我方承认,受害人的经历很令人惋惜,但这并不是让我当事人蒙冤的理由。”说完,被告律师点点头,返回座位。
轮到原告方质证。特朗科站起身,来到州议员面前,又退后两步,上下打量了一圈儿,竟然直接转向了陪审席。
“首先我想提醒陪审团及法庭,被告方存在着不止一次怂恿证人作假证,买通我方证人进行伪证的行为。”
“obje!这只是他的猜测!”被告律师当即反对
“我们没有这么做,这只是他的猜测,不是事实。”
“反对有效。”布鲁克林做出裁定
“特朗科,注意你的措辞。”特朗科点点头,却并没有收敛,而是继续说道
“其次被告方曾多次反复申请毫无作用的、重复的品格证人出庭作证,并对我方申请的证据视而不见,甚至不开口质证。对方企图用海量的无效证据将我方的有效证据消耗殆尽。”
“对方一直在拖延时间,根本没想好好进行庭审。”
“obje!猜测,而非基于事实!”被告律师再次反对。
“反对有效。”布鲁克林看了原告席一眼,警告道
“特朗科,这是质证环节,请你对着证人提问。”特朗科微微颔首,重新回到州议员面前。
“议员先生,你在刚刚陈述中提到,与彭斯·诺顿的通话期间,你曾委托彭斯·诺顿寻找爱德华·诺顿,也就是被告人,向他询问你的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对吗?”州议员点点头
“是这样的,因为工作关系,我跟儿子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现在他已经不愿意跟我沟通了。我想知道他在学校过得好不好。”
“为什么你会产生向爱德华·诺顿询问你的孩子在学校过得好不好的想法呢?”特朗科问道。
布鲁克林看了特朗科一眼,提醒道
“请简洁、清晰地明确问题,不要一次性提出多个问题。”他这个问题听起来很模湖,既像是在问议员为什么选爱德华·诺顿而不选其他人,又像是在问为什么会问孩子在学校过得好不好这一问题。
这很容易给证人造成歧义。
“好的。”特朗科从善如流,立刻修正自己的问题
“请问为什么选择爱德华·诺顿而不是其他人。”
“这个……”议员一愣,抬头看向布鲁克林,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obje!对方在纠缠证人,而不是为了弄清事实!”被告律师起身反对,及时解围。
这个问题就像是在问你为什么吃早饭先喝一口豆浆,为什么出门先迈左脚一样。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反对有效。”布鲁克林作出裁定
“特朗科,你距离那个家伙越来越近了。”他指了指原告席上的杰森·布尔,警告道。
特朗科微微颔首以示歉意,然后说道
“我换一个说法吧。”
“您为什么在下班时间跟彭斯·诺顿谈论工作的电话里突然提起要爱德华·诺顿,也就是被告,来亲口向你证明你的孩子过得好不好?”
“我……我跟彭斯我们是好友,突然想到我儿子,就顺口问了,这有什么问题吗?”特朗科摇摇头
“请注意,现在是我问你,而不是你问我。”
“好,按照你的说法,你突然想到,突然开口问了。”
“我就是突然想到,才开口问的。”议员不满地纠正道
“否则我为什么要让彭斯去找爱德华?”
“下班时间你给朋友打电话,会说什么?”特朗科干脆不向议员提问了,直接转头面向陪审席问道。
随即他自问自答道
“相约一起去酒吧,或者一起去看比赛,出去玩儿。”
“有时候看见一个好笑的笑话,或者一段搞笑的视频,想着跟朋友一起分享。”
“obje!”被告律师大声反对
“与本桉无关!”特朗科不管不顾,继续往下说
“当然,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因为工作而求助朋友。”
“这时候难道我们不应该立即说完工作的事情,避免打扰朋友休息吗?”
“如果你家里正在开派对,也许会邀请你的朋友一起过来参加。”
“obje!自问自答!”
“好吧,派对是你的孩子举办的,并不适合你的朋友参加。”
“可你的朋友在跟你谈着谈着工作的问题,突然跳转到自己的儿子在学校过得怎么样这样的私人问题,并要求你去叫来自己的孩子为他解答。这不奇怪吗?”
“obje!!!”duangduangduangduang!!
“特朗科!”布鲁克林厉声呵斥下,特朗科总算闭嘴了。
“你刚刚的行为很让人反感,知道吗?”特朗科乖乖点头。
“请陪审团忽略原告律师的自问自答的全部内容。”对着陪审席说了一句后,布鲁克林又对杰瑞说道
“记录一下,藐视法庭。”
“‘罚单’稍后会寄到你们公司。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再有下一次,我会把你赶出法庭。”
“听见了吗?”特朗科点头
“是,法官。”见布鲁克林满意地点头,他才转过头来继续向议员提问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请问你们是在谈论什么话题,让你突然从工作联想到了自己的孩子,进而产生让彭斯·诺顿先生喊来爱德华·诺顿回答问题的想法?”
“obje!纠缠证人!”被告律师立即起身反对道
“法官阁下,他刚刚的行为就证明了他并不像弄清楚事实,只是想扰乱秩序,引发与证人的争执!”
“反对无效。”布鲁克林看向议员
“我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桉。”
“议员阁下,请回答问题。”州议员有些慌乱,他四处看了看,最后看向布鲁克林道
“我不能说,这涉及到保密要求。在这儿公开就是泄密。”
“话题的大致方向也不能说吗?”特朗科问道。议员摇摇头。
“法官阁下。”特朗科转向布鲁克林
“鉴于被告方在过去一周多的时间里小动作不断,我合理怀疑证人在作伪证。”
“obje!”
“否则光凭一句‘涉及保密要求’是不是就可以解决全部问题了?”
“这个证人根本没有意义,这名证人本身是为了提供这通电话以为被告提供无行为能力证明,核心问题都集中在这通电话上,可我问的任何问题,只要他不想回答,都可以直接拿保密要求来回答。”
“因为电话谈话内容涉及保密,我根本无法提问,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