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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危险的检察官助手

  

  案发第四天。

  上午九点,E.D.N.Y10号法庭。

  全体起立,安娜法官一脸严肃地入场,宣布庭审继续。

  法官助理宣读着法庭秩序。布鲁克林则看向了原告席。

  今天的检察官队伍多出一个陌生人。

  那是个精干的老头儿,有些秃顶,穿着剪裁得体的正装,坐在科尔森身旁,神情专注。

  老头儿似乎感受到了布鲁克林的目光,转过头来与他对视一眼,冲他微微点头。

  “我是检察官助理,本·斯通。”

  老头儿起身做了个简短的自我介绍,然后代替科尔森起身发言。

  “法官阁下,检方提请43号证物。”

  布鲁克林翻了翻检方的证据清单,正襟危坐。

  43号证物,是一把刀,一把插在死者腹部的刀。刀上有布鲁克林的指纹。

  这個本·斯通给布鲁克林一种很危险的感觉。

  他应该就是科尔森背后出主意的那位“高人”。

  在发现血迹没有起到作用后,当机立断,不再继续纠缠,舍弃血迹,准备提请下一个大杀器。

  单从魄力上来看,科尔森就照这位差了十万八千里。

  昨天休庭时,科尔森还在冥思苦想,不甘心放弃血迹,想要继续围绕血迹做文章,与布鲁克林继续纠缠。

  今天本·斯通就出现了,并且当机立断地舍弃了血迹,开辟新的战场。

  安娜法官准许了本·斯通的请求。

  刀子被装在证物袋里,送到本·斯通手上。

  他提着证物袋慢悠悠地转了一圈,让每个人都看清楚。

  刀身上还凝固着深红色的血渍,褐色的刀柄上则有几道血手印依稀可见。

  “我们从刀柄上提取到大量指纹,经过比对,指纹大部分属于死者。”

  斯通来到陪审席前,说道。

  他的发言与科尔森截然不同。他发言时语调不快不慢,自带一股自信从容,让人不由自主地信服。

  “另一部分则与布鲁克林的指纹吻合。”

  “我们对刀柄上的血手印进行了比对。也与布鲁克林相吻合。”

  “不仅如此,我们通过刀柄上残留的痕迹进行了模拟,发现凶手是反手持刀,也就是这样。”

  他掏出一支钢笔,用右手握住,钢笔大部分埋没于手掌之间,只有一小部分从尾指后露出。

  本·斯通反握着钢笔,突然朝自己腹部刺去。

  “就像这样。”

  “这与死者身上的伤口相吻合。”

  布鲁克林静静地听着本·斯通的发言。他并没有因为本·斯通露出这么明显的破绽而沾沾自喜——

  本·斯通最后的动作,是自己握着钢笔,往自己腹部刺下的。

  这实际上并不符合检方的说法,反而更贴近布鲁克林的“死者系自杀”的推论。

  布鲁克林不认为本·斯通会留下这么明显的漏洞给他。

  “我们将凶器与死者腹部的伤口进行了比对,经过大量试验,我们发现,如果死者自己反握凶器自杀,造成的创口应该成一定角度的倾斜。”

  “但验尸报告显示,死者腹部的创口是平直的。”

  他转身拉起科尔森,自己站在科尔森身后,双手从腋下穿过,握住钢笔,朝科尔森腹部刺下。

  “如果自己动手,手臂会有很长一段富余,为了方便发力,手臂必然会弯曲,这将直接造成刺入的创口产生一定的角度。”

  “如果像这样,怀里抱着人动手,手臂富余的长度可以通过双方的距离进行调节,便于找到合适发力的长度,造成的创口更平直。”

  演示完毕,他松开科尔森,站在原告席上,最后总结道

  “从凶器及创口可以看出,死者要想自己造成这么平直的创口,她需要重复自杀许多次,才能找到合适的角度。”

  本·斯通最后看了一眼被告席,款款坐下。

  布鲁克林立刻站了起来,连安娜法官维持法庭秩序的机会都不给,直接开口。

  “我昨天说过,刀柄上的痕迹是为了抢救死者时留下的,但在我准备拔出刀时,确认死者已经死亡,所以我放弃拔出刀子。”

  他必须立刻发言。

  在本·斯通发言完毕后,现场已经响起不小的议论声,陪审团们甚至有不少人在自发地模仿他的动作,然后跟相邻的陪审员交流意见。

  如果他不立刻发言,将局势扭转的话,本·斯通的推论将持续深入人心,在所有人脑海中留下印象,到那时他说什么都晚了。

  这与昨天不同。

  昨天是科尔森告诉他们是怎么回事儿,人对别人的描述往往印象不深。

  今天是陪审团自发地跟随本·斯通的讲解,自己实验得出的结论。人对自己试验探索出的结果可要印象深刻的多。

  布鲁克林从桌上拿起一张纸撕成五份,其中四份用钢笔做下记号,一份则空着。他将五张纸团成一团,捧在手心。

  “我这里有五张纸,其中四个纸团上留有记号,一个纸团则是空白的。”

  他捧着纸团来到陪审席,伸到40号眼前。

  “挑一个。”

  40号选了一张展开,上面有一团黑色的墨迹。

  “从概率学角度分析,选到有记号纸团的概率是4/5,选到空白的概率是1/5.空白的概率远远高于记号。”

  “看,这位先生选到的就是带记号的。”

  他将墨迹向众人展示后,重新团起,将五个纸团混合后,来到39号面前。

  “选一个。”

  这次依旧是带记号的。

  他不断重复着,很快大半陪审团都选择完毕,他们所选的纸团无一例外,全是带墨迹的。

  布鲁克林来到1最后一位陪审员面前。

  “选一个。”

  9号陪审员随意拿起就近的一个纸团展开。

  里面空空如也。

  “看来我们的9号陪审员很幸运。”

  布鲁克林向大家展示空白的纸团。

  “这个小游戏中,选到记号的概率是空白的4倍。”

  “我想很多人都买过彩票。根据概率计算,双色球中奖的概率为1/17721088,也就是0.0000056%。”

  “如果你每天都买,命中一次一等奖平均需要1180年。”

  “1180年,女士们,先生们。人类的寿命能有它的1/10就很了不起了。”

  “可为什么我们还是能经常听到有人中奖?”

  “每个幸运的一等奖获得者都有1180岁吗?”

  “我们之所以称呼他们为幸运的家伙,不正是因为他们选中了1/17721088的概率吗?”

  “本案同理。”

  “我想只要存在可能,就不应该将它排除,理由仅仅是可笑的‘它是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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