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都过去一年多了,我都快忘了。前两天当事人突然来找我喝酒,我就问他有什么喜事,他说之前负责他公司知识产权案子的法官因为民事枉法裁判罪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了。
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该案的原告,也就是对方公司及其代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
对方承认,他们公司起诉我的当事人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的主意,并与他恶意串通故意制造的虚假诉讼案件,他们的目的是利用司法手段为其公司持有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提供便利,庭审中的相关证据都是在律师的授意下伪造的。
后来检察院以该案涉及虚假诉讼为由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认定该案系虚假诉讼案件,判决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对对方进行了当庭训诫。
我那客户别提多解气了!”黄援朝道。
“那律所和律师是怎么处理的?”万可法问道。
“检察院将涉案律师和律所移交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据说律所把责任摘得一干二净,当事人将责任都推给了律师,承办律师百口莫辩,承担了全部责任,然后被判了二年多。律师证也被吊销了。
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法务经理等人也被判了刑。”黄援朝道。
“要我看,这事未必全是律师的责任,很可能当事人留了后手,把律师推出来背锅。”万可法冷哼一声道。
“能吗?律师不应该比当事人更专业吗?”方轶疑惑道。
“律师只是在法律上专业,抡起耍手段来,拍马也赶不上做生意的,那都是人精,特别是能把生意做大的老板,那个不是从尔虞我诈中成长起来的,律师差远了。”万可法道。
“老板说的极是,那个背锅的律师据说是个工薪律师,才干了没几年,客户都不是他的,他怎么可能给人家出主意做虚假诉讼,百分之一千的被人耍了,又拿不出证据。只能背锅。”黄援朝补充道。
“阴险!太特么黑了。”方轶摇摇头道。
“你就庆幸吧,遇到老板这样的团队老大,要经验有经验,要资历有资历,要资源有资源,要……”黄援朝还想继续拍,结果被万可法踢了一脚。
“得!拍到马腿上了……”黄援朝笑嘻嘻的揉着小腿肚子道。
方轶被逗得一口茶水喷了出去,正好落在了黄援朝的脸上。
邹光的案子很快开庭了,检察院指控邹光诈骗罪,被告人邹光认罪认罚,方轶做了罪轻辩护,由于之前方轶与负责案件的检察员达成了一致,检察员建议对被告人邹光从轻处罚,处以一年有期徒刑。
三方原本应该皆大欢喜的,结果却被法院的判决打乱了心情。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邹光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邹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邹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公诉人和辩护人都认为邹光构成诈骗罪,结果法院却判了盗窃罪,完全出乎双方的意料。
判决一出,方轶还没开口,检察员先炸了!
检察院指控的是诈骗罪,而法院判决的是盗窃罪,检察员很不服气,觉得自己指控的罪名是对的,法院判决有误,但是判决已经宣布唯有抗诉一条路可走。
看着检察员走出法庭那气冲冲的样子,方轶知道,检察院十有八九会提出抗诉。
法庭外,邹达良看向方轶,心情复杂。
开庭时他坐在旁听席上,方轶和检察员的辩护意见,他都听到了,法院判决的刑期和罪名与检察院和方轶的判断不一致,刑期不同也就罢了,毕竟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怎么罪名还变了?难道检察院和大名鼎鼎的方律师都看走眼了?他心里十分惊讶。
“方律师,这……”
邹达良想说些什么,但是又一想方轶说的没错,法院判决的刑期确实是三年以内。而且这刑期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自己儿子犯了罪,又是累犯。
“一审判的确实有问题,您是否要上诉?”方轶道。他也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定盗窃罪?
法院这么一判,不仅检察员不服,他也不服,法院的判决否定了他的判断,当着当事人的面狠狠的抽了他一个嘴巴。
最关键的是判决中法官对案子的定性的论述,无法说服他,他认为逻辑上有问题。
邹达良张了张嘴,他想问上诉需要多少钱,减少刑期的几率有多大,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方轶看着他,心中明白他的顾虑,说道:“这样吧,我作为邹光的二审辩护人提起上诉,三千元律师费就可以。”
“能少判几个月吗?”邹达良不关心定什么罪名,他关心的是二审会不会改判,减少刑期。
“这个不好说,我不能给您保证。但是如果万一检察院建议的刑期有变化,二审最终判决的刑期有可能会调整。”方轶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庭上,检察院不是建议判一年吗?会有变化?”邹达良满脸疑惑的问道。
“二审出庭的不是县检察院的检察员,是市检察院的检察员,他们会怎么认定这个案子不好说,上一级检察机关有权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变更县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邹达良将信将疑道:“要不……就按照您说的办吧。”他也怕二审法院改判,加重儿子的刑期。
(本章完)